JJ2013 发表于 2016-7-28 12:37:08

滴滴涨的是滴滴快车,比如上海就是涨后依旧比出租车便宜许多。

当前上海出租车价格:
起坐价:14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2.50元/公里(3公里到15公里)。超运距加价为15公里起,乘距超15公里单价加计50%。
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或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每4分钟计收1公里超起租里程单价。
夜间加价:起坐价:18元/3公里,当日23时至次日5时,上浮30%。

以普桑为例:
起步价:
日间 (5:00~23:00):
起步价14元/3公里,3公里到15公里之间是2.5元每公里,15公里以上是3.6元每公里。
夜间(23:00~5:00):
起步价18元/3公里,3公里到15公里之间是3.1元每公里,15公里以上是4.7元每公里。
加价:
1、乘距超15公里单价加计50%
2、夜间(23时至次日5时)上浮30%
3、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或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每4分钟计收1公里超起租里程单价。

起坐价:途安车型起租价16元/公里,超运距加价为15公里(3公里到15公里),乘距超15公里单价加计50%。
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或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每4分钟计收1公里超起租里程单价。
夜间加价:起坐价:21元/3公里,当日23时至次日5时,上浮30%。

上海还有几百辆英伦出租车这个更贵,企业自主定价:

我基本坐滴滴顺风车现在10元起步含3公里,然后是1公里1元。

然后有空发7月坐网约车的费用截图上来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6年07月28日 13时19分36秒 编辑过]

农民工在江津 发表于 2016-7-28 12:40:41

从性价比和舒适度考虑,出门我会首先选择优步或滴滴。

奋斗的蜗牛 发表于 2016-7-27 22:31:07

滴滴等互联网租车软件曾以挑战传统出租车的霸道行径出现,然而在它获得了垄断地位后,向专车司机收取费用到如今提价的行为,将它当初挑战传统出租车的份子钱、便利用户等遮羞布一一撕掉。
其实滴滴等互联网服务企业与传统的企业并无不同,俱是通过价格战等手段来赢取市场份额,在市场份额达到垄断后便开始通过提价来赢取丰厚的利润。
滴滴如今已经是全国最大的网约租车软件,滴滴去年占有中国市场超过八成的市场份额,在它赢得了垄断性的市场份额后,不断缩减补贴,到如今开始提价大约30%,可见它为了赢得利润的手段之凶狠。
事实上,滴滴在提价30%后,乘车价格已比传统租车价格更贵,笔者经常使用滴滴,在繁忙时段会提价到1.3倍,这个时候的价格就比出租车更贵了,所以提价了时候打车还是选择出租车性价比靠谱
滴滴的发展体现了资本的力量,那就是通过凶狠的资本补贴与传统的企业进行竞争,这个过程中快速的获得了市场份额,在获得了垄断性的市场份额后就开始提价赢取丰厚的利润。
不过可笑的是,滴滴出现的时候是以挑战传统出租车为己任,指责出租车公司收取份子钱,将自己放在道德高地之上,只是短短两年时间自己就先后撕去这些道德遮羞布,如今的提价行为更体现了资本的贪婪本性。
更为可怕的是,滴滴等由于拥有全国性的垄断性市场份额,市场会失去竞争性,它可以任性的提价而用户却难以申诉,而且各地方政府难以对它进行管控。相比之下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受到地方政府相当大的限制,提价并非那么容易的。
中国已经推出了反垄断法,面对市场连续出现的全国性垄断企业的涨价行为,是不是也应该对这类行为进行相应的管控呢?

a871070355 发表于 2016-7-28 08:07:39

你说了一篇废话。在贵它就是有人用。不问为什么,因为它比出租车方便,更具有享受价值!你在看看出租车,特别是重庆的出租车,都像什么?拒载、串客等 还有些都不想说,坐车的本身意义又是什么?

HANKWU 发表于 2016-7-28 09:22:28

7月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将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据悉,去年10月10日,两文件曾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会将公布修改后的正式实施内容。
2015年11月10日,征求意见结束,两文件进入长达近1年的修改期。网约车到底以何种监管方式实现其合法化,新规对乘客、网约车、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和企业产生哪些影响?今日发布会后,专家以及相关部门将会做出详细解读。那么,去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哪些问题争论最大,此次修改后的《暂行办法》最大看点有哪些呢?
网约车辆运营8年必须报废?
据了解,去年公布的《暂行办法》提到,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其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根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不超过8年,也就是网约车登记为出租客运后也要遵从该标准。
去年交通部1个月的意见征集中,转变网约车车辆性质的意见占所统计意见中数量最多,8年报废期也成为争论最大焦点。部分专家认为,私家车进入网约车平台应该登记为营运车辆,但8年报废期应该更改,由于部分网约车并不是专职运营,因此应改为按照实际运营里程进行报废,这样减少兼职司机进入网约车平台的顾虑。
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在长达近1年的讨论修改中,该问题引起专家组以及各部委协调会议的充分的讨论和重视,网约车登记为营运车辆后的报废年限或将修改。
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
《暂行办法》提到,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
去年的征集意见中,涉及该问题的30%观点认为,经营者与司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特征;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护司机合法权益。但70%观点认为,网约车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可能只是经济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据悉,由于网约车驾驶员不少为兼职,如果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大量兼职司机或将退出网约车市场。曾有专家表示,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并不一定采用固定劳动关系的模式,也可用临时协议方式约束,若此规定修改,将意味着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的顾虑将大大降低。
另外,目前部分网约车平台将来自不同出租车公司的正规出租车转变为网约车运营,若平台与出租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就明显不合理,如果将固定劳动合同改为临时协议,该问题也可以解决。
网络平台省级备案后可全网通行?
《暂行办法》提到,网约车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有专家提到,如果按照此规定,网络经营者可能要在2800余个县市进行网络信息服务备案,而将给平台以及地方政府增加大量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今年全国两会上,交通运输部官员曾表示,出租车服务已经实现了线上和线下的结合,初步的想法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即线上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后,可全网通行,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地方只需要进行网约车车辆以及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即可。
“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的模式推行后,《暂行办法》中提到的在各市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的表述或将修改。
解读
《暂行办法》出台可多方共赢
全程参与政策制定的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说,去年11月10日,征求意见结束后,交通部就启动了对网约车暂行办法的修改,并对征求意见进行了大量的汇总分析。
之后在各部委会议、专家组以及由各地方主管部门参与的会议中,对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对于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至少召开十余次专题讨论会,在讨论过程中,车辆报废、网约车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网约车保险以及计程计价方式等各个方面都做了深入的研究。
至于新规对乘客、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企业有怎样的影响?王浩认为,首先新规目的是规范网约车,确保乘客的权益、乘车安全、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其次,网约车合法化后,为老百姓提供多样的选择,减少打车难的问题,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再者,规范发展的网约车,有利于其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最后,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有助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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