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区国土房管局核实回复称:经查,重庆港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申请办理港都花园3幢的房屋初始登记(总证),原因是规划、建委、消防等部门至今未通过验收,开发企业需通过以上各项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大证);待开发企业房屋初始登记(大证)办结后,我局才能为各业主办理分户证。
下一步,我局会督促重庆港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未通过验收的房屋加快落实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进一步解决群众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永川府办发112号)文件精神,把该项目纳入清理范畴,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并送区级各职能部门联合会审后为群众办理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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