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4日入院,医生一直说可以顺产、宝宝健康,26日下午匆忙手术,宝宝缺氧经江津中心医院、重庆西南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西城医院,还我宝宝!!!!
具体情况如下,均有医院过程性资料,现已封存:
怀孕之后一直在西城医院按时体检,体检结果一切正常,12月26日预产期,23日见红就去西城医院检查,医院告知正常叫回家等发气在来,24日晚上11时左右肚子疼在到西城医院检查正常,开了住院观察按时检查,也是一切正常,26日预产期那天上午检查开了2指宫口医院称可能下午可顺产其他一切正常,中午在检查时发现只开了3指而且出血血凝块当时告诉医生说胎儿在肚子里动的特别厉害一直没有停,医生说正常,到下午1点过检查时发现胎儿心率降到80左右正常心率为150左右,医院在马上安排手术破腹,手术时间大概20分钟左右,取出婴儿时发现孕妇胎盘脱落,血水进入羊水导致胎儿缺氧,医院表示改医院无法医疗,要求转院中心医院,到中心医院看后表示也无法医疗等稳定下胎心马上转重庆西南医院,晚上9点多送到西南医院经过4个多小时抢救,西南医院表示无力回天,称婴儿因缺氧大部分器官已经严重受损,最后死亡。
我们的诉求:1.27号早上,据说是江津卫生局同志西城医院院长一块儿来协商,对我们一阵威胁。威胁一:孩子尸体不拿走,就要找派出所抓我们。威胁二:打630曝光就要抓我们。威胁三:只赔2-3万元,多余的都不给,要不法院见。请问,这是国家公职人员该有的态度吗?
2.一条人命,卫生局不认定责任,就来拿2-3万元解决,这是不是政府无作为!
3.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么维权?
4.西城医院背景很硬,以前打了很多医疗官司都很厉害,请问,医疗机构作为民生机构,就是天天出事故,靠打官司赢而生存的吗?
5.孕妇及婴儿入院后,院方称检查一切正常,途中孕妇指出感觉异常并带出血,我方称要求在次检查,院方再次声明一切正常,最后婴儿突发心率下降,院方采取紧急手术。
6.由于情况紧张,突发,手术准备不充分,手术准备工作不到位,院方在此情况,在未保证孕妇安全情况下进行破腹手术,据产妇描述,手术过程持续了10分钟,麻醉效果未达到就直接切开肚子,产妇痛到晕昏过去,手术过程十分痛苦,院方称这是为了保住婴儿而不得已,这是院方对孕妇及婴儿两母子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不负责任,对孕妇本人精神及生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7.现在患方本人及家属心态崩溃。 哎,悲伤 无语,无语,无语,无语 坚决上诉!捅破天去! 唉!宝宝可怜!顺产和剖腹都有紧急情况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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