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况致航班延误 航企仍免费提供食宿
根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由于天气、流控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航空公司不再免费提供食宿。但是发生航班备降、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这三种情况,航企仍应免费提供餐食或住宿。
四川航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或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我们都会向该航班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同样执行该政策的,除了国航、南航、海航等大型航空公司,还包括西部、祥鹏、春秋等廉价航空。
山东航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航局规定,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航企原因致航班延误
旅客最高获400元补偿
针对航企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各航企的处置方式和补偿标准略有不同。记者发现,南方航空、中国国航、昆明航空、山东航空、大连航空、国航内蒙古分公司、重庆航空、四川航空、东海航空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较为相似,除将根据延误的实际情况向旅客提供航班动态信息以及餐食、住宿服务外,还将给予经济补偿:延误4小时(含)以上8小时以内,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
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航空、青岛航空延误补偿标准也与上文类似,但该政策仅针对国内航班。
一些廉价航空公司则表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均不提供经济补偿。其中包括九元航空、中联航、长安航空、西部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广西北部湾航空、春秋航空和桂林航空。但他们表示,会及时将延误或取消信息通知旅客,并按规定为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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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正常管理规定》重点内容
《规定》明确了航班正常保障、航班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等内容。
在航班正常保障上,提供服务保障的单位必须减少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当航班延误或取消时,承运人、机场管理部门等需要每隔30分钟向旅客发布动态信息。在延误处置上,承运人应制定相应方案并明确告知旅客。方案应包括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若给予补偿,应明确补偿条件、标准、方式等内容。
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临空都市报记者 杨映雪 R9sPlus黑色已到货!R9s红色接受预定。数量有限!!!有意者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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