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明是因救人身亡的江津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陈普翘的儿子,自幼与父亲相依为命。由于没有固定收入,父子俩一直靠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
2016年8月26日上午11点,刁家社区村民何福远(女,现年51岁)在池塘采莲藕后,来到附近一农家乐的池塘边洗脚,不小心滑入水中。家住附近、时年54岁的陈普翘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赶来并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营救何福远。由于池塘水深,陈普翘在池中陷入险境。这时,在附近稍远处的何福远的丈夫陈刚、村民杨福琴等人听到呼救声后,也先后赶来对二人展开施救。
因陈普翘离池边较远,陈刚先游到陈普翘身边,陈普翘却把陈刚的手推开,让陈刚先救何福远。陈刚见状只得游向妻子何福远。当大伙把何福远救到池边后,陈普翘却已沉入水中。
陈刚赶紧游到陈普翘处并潜入水中把他救起,这时陈普翘已不省人事。最终,由于溺水时间过长,陈普翘经抢救无效身亡。
“其实陈普翘本身不怎么会游泳,可他却还是这么义无反顾地跳入池塘救我妻子。”被救人何福远的丈夫陈刚满怀敬意和歉疚地说道,“因为他隔得比较远,我想先救他,结果他让我先去救何福远。我以为他这样做,应该心里有数,哪想到……”说到这里,陈刚眼角泛起泪花。
在村里人眼中,陈普翘一直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虽然家境贫寒,但踏实肯干、务实勤快。当年修建刁李路时,需要征用陈普翘家的土地,陈普翘家里人一直不同意,但想到路修好后能为村里带来极大的方便,陈普翘还是积极给家里人做通了思想工作。或许就是这样一颗善良无私的心,才会让陈普翘在危急之际毫不犹豫地舍身救人。
事情发生后,社会各界对陈新明的生活充满了关注和关心,区政府也高度重视此事。
1月22日,区人民政府下发表彰通报,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将陈普翘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并奖励人民币3万元;民政局每月向陈新明发放600元生活补助,社会爱心人士每月固定捐助500元。此外,经慈云镇政府与陈新明就读的李市中学沟通,学校免除了陈新明住校生活费。目前,陈新明跟随二叔伯生活,基本生活条件有了保障。 传递正能量 都是好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