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卡 发表于 2017-3-2 11:17:50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孔卡 发表于 2017-3-1 17:51:54

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路上别人掉的100块钱,大家会觉得“天降横财”!如果是10000块钱呢,肯定想的是失主掉了这么多钱,会不会很着急呀!这笔钱会不会有急用呢!都会想着给蜀黍或者等着失主回来拿!

如果你发现有别人放置好的东西,你能拿到,你会拿吗?2月22日10时许,江津区公安局珞璜派出所接到群众陶某报警,称其存放在珞璜工业园典雅温泉城小区车库的数百块钢化玻璃被盗。值班蜀黍立即赶赴现场,原来,该玻璃是施工方安装小区窗户后没用完剩余的,整齐地码在车库的库房内,目前玻璃已经被盗走700多块,价值7万余元。

蜀黍立即着手侦查,经查看监控、多方走访,对各种线索进行梳理,最终确定在辖区收购废旧玻璃的周某和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玻璃还有很多,蜀黍判断周余二人再来“光顾”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周密部署了抓捕计划,果然,当天就在现场将涉嫌盗窃的周某、余某及其家人抓获归案。

经查,周某、余某两家人均从事废旧门窗玻璃收购行业。平时,周某将从典雅温泉城小区业主处收购的玻璃存放在车库,2月17日,周某同其妻、其子、其儿媳搬运自己的玻璃时,看到施工方的玻璃也存放在此处,数量较多且无人看管,便抱着“搬走一点也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通知了此前经常合作的生意伙伴余某前来,假装是自己的玻璃,就地卖给余某。由于货车容量限制,周某一家人大约窃得并卖出了70块玻璃。而余某见车库内还剩余许多玻璃,以为都是周某的,也跟周某“心有灵犀”,打起了“偷走一点也无妨”的小算盘,第二天,伙同其妻来到现场实施盗窃。尝到了“甜头”的两家人,22日再次先后来到“老地方”,没想到被蜀黍抓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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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证面前,周某、余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对自己的贪财心理追悔莫及。目前,涉嫌盗窃的周某、余某两家六口人被江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蜀黍提醒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切莫因贪图小利而失去自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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