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科委主任王劲松表示,对设有专门技术研发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实验场所、有固定研发投入工作经费的企业,当年投入的研发经费小于500万元的,按其实际支出金额的2%给予补助;当年投入的研发经费达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按其实际支出金额的3%给予补助;当年投入的研发经费达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按其实际支出金额的4%给予补助;当年投入的研发经费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实际支出金额的5%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与此同进,明确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提取3%-5%作为研发准备金,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以其新增研发投入获得市级补助金额为基数,给予1:1的配套补助。本报记者 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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