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停标识下停车 胆子好大 记者 陈柳颖 摄
本报讯(记者 陈柳颖)6月14日,水木年华小区内三岔路口中央停放着一辆白色私家车,车辆行人通过十分不便。然而,就在车辆停放的边上赫然竖着一块“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牌。这几天,记者接着走访了津城几个小区,发现有的小区也有类似情况存在。小区居民介绍说,小区本来规划了停车位,但少部分车主仍随意在消防通道上停车,丝毫不顾及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消防车根本就进不去,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5月份以来,津城开展了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各社区在消防支队官兵的指导下对小区消防安全进行了全方位检查,物业公司还对所服务的小区加大了监督和宣传力度。不过,有些居民确实不自觉,屡禁不止,造成了安全隐患。津城多家物业企业负责人表示,物管人员将继续紧盯妨碍消防安全的不文明行为,加强巡逻监督和宣传,希望广大居民配合。
消防官兵提醒,根据《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单位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市民若发现类似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可拨打96119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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