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最高奖20000元,江津人快行动起来
近日,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发出通告鼓励江津市民大力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一经查实,即给予重奖,并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村霸、市霸、“黄赌毒”分子……只想说一句:打黑除恶,决不手软!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政法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关于对涉黑涉恶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http://p1.pstatp.com/large/pgc-image/153121488885573f3fa7555
为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现将有奖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一)组织或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十二)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举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举报江津范围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可使用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后对举报人进行反馈、奖励。电话举报023-47522117(区扫黑办)023-47528997(区公安局)邮箱举报jjshce@163.com信件举报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邮编:402260)(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江新城行政中心1709室)
三、奖励办法
(一)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人民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二)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人民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三)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人民法院以恶势力犯罪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恶类犯罪集团头目,人民法院审判定罪的,每定罪1人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恶类犯罪集团骨干成员,人民法院审判定罪的,每定罪1人奖励人民币3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每定罪1人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举报抓获涉黑涉恶网上逃犯的,每定罪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按犯罪性质或定罪人数奖励,不重复发放,就高不就低;对一人举报多起案件的,分别予以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案予以奖励,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给予嘉奖等精神奖励。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2.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3.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4.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情况。
四、保护措施对举报人信息 严格保密 ,保障举报人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注意: 本通告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18年7月4日
来源江津日报
这个新闻可以。
就怕还没拿到奖金,自己蹲坑里去了
城管算不算
可找包烟钱了。
天天被垃圾电话骚扰可不可以举报
除恶善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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