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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今日头条报道的江津区政府出台的住宅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及奖补资金工作方案:区政府按照相关程序拨付改造更新费用40%的奖补资金。改造类电梯单台奖补金不超过10万元,更新类电梯单台奖补金不超过15万元。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完成后,使用单位可凭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向区政府申请资金补贴这一惠及江津人民的好事情。可是,小区物管在进行电梯改造的时候,费用都是动用大修基金和全体业主摊派,绝口没有提到政府补贴这一事,根据江津政府的文件,是电梯改造完了,经过验收,才可以申请补贴款,费用都是业主摊派了,补贴款下来又拿去干什么呢?是否应该退还业主呢?还有很多疑问,物管部门究竟把政府的补贴款拿来干什么了,是不是应该给全体业主一个交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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