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施工、预拌混凝土等单位开工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3日24时!
2020年2月8日,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工程建设行业相关企业开工复工有关工作发布紧急通知。(一)各施工、预拌混凝土等单位(含项目工地和搅拌站的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务工人员等全体员工)开工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23日24时。
(二)各勘察、设计、建设(开发)、监理、审图、工程造价咨询、检测等单位上班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6日24时;2月17日零时起至2月23日24时,上班人员不得超过本单位员工总人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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