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巡警:白沙一男子为逃避200元处罚,故意遮挡号牌被扣12分!
5月14日中午12时45分许,支队勤务六大队(白沙大队)接到支队指挥室指令:白沙工业园区白沙大道违停球抓拍到一起疑似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请立马核实处理。接到指令的白沙大队值班民警立马调取该路段及附近路段监控画面,很快就锁定了嫌疑车辆,并将驾驶员赵某(男,50岁)口头传唤到白沙大队接受调查。
赵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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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赵某认错态度较好但违法行为已经形成赵某被记12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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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在禁停路段违法停车,收到提示短信后也没有驶离,而是自作聪明动起歪脑筋用纸巾遮挡号牌。您遮挡号牌的时候难道没想过:既然监控能拍到您的号牌,就能拍到您遮挡号牌的愚蠢行为吗?
这下好了,200元的罚款没逃掉,还被一次性扣了12分。希望重新学习、考试科目一,能让赵某好好恶补一下缺失的理论知识。
之前网上还盛传一些能逃避电子眼抓拍的方法,小编看了下,只想说:
现在小编就来给大家辟辟谣
网传:车牌上都有个小圆点,会发出微波信号,其作用就是用来与电子眼对焦。因此,抠掉它,电子眼便拍不清楚车牌号码了。
真相:车牌上的白色圆点,只是一个分隔符,用于区分字母与其后面的数字,同时起到一定的防伪作用。遮挡或者抠掉该小圆点,不仅不能影响电子警察的拍摄,而且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网传:红灯亮后3秒,电子眼拍照系统才启动,因此红灯亮起后,三秒内通行不会被抓拍。
真相:现在十字路口的信号灯系统和电子警察系统是同步的,不存在时间延迟和滞后情况。在黄灯闪烁和红灯亮后冲抢通行,不仅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时也会被电子警察拍摄记录在案,因此该方法纯属“坑爹”。
网传:电子眼有拍摄范围,一个摄像机通常只拍一个车道,少数可拍两个车道。因此可以绕行旁边的车道来避开电子眼。
真相:现在所用的摄像头都是高清设备,像素大幅提高,而且还可以实现视野360°旋转和一定程度的拉伸,拍摄范围和质量都有显著提升,不存在一个摄像头只能拍摄一个车道的问题。
在此,也再次提醒大家驾车不能抱半点侥幸心理交通安全无小事别总是想着走“歪门邪道”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谨慎驾车才是王道来源:江津区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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