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巡警:曝光台丨开车接打手机常态曝光,来看看哪些人又遭了!
经常关注江津区交巡警微信公众号的小伙伴肯定有印象,8月28日我们发布了一条开车接打手机的曝光文章。文章中的第一张照片本来是曝光黄圈中这辆车,可是广大眼尖的网友却“意外”发现旁边红圈中的客车驾驶员驾车时也在接打手机,不得不承认人民群众的眼睛的眼睛是雪亮的,让客车驾驶员最终也没有逃过处罚。
从网友的留言中可以看到,其实绝大多数人都知道驾车时接打手机的危害,但是为什么还是有人会登上我们本期的“曝光台”,车牌还不打码那种?是“不拘小节”?是“随心所欲”?是“无所畏惧”?还是“肆无忌惮”啊???
车牌号:渝C626X9时间:2020年9月14日16时56分地点:双宝出城方向
车牌号:渝A3063J时间:2020年9月14日16时59分地点:津马路(江津段)0Km+300m(双福往走马方向)
车牌号:渝D7D697时间:2020年9月15日16时29分地点:106省道10Km+500m(珞璜往巴南方向)
车牌号:渝CDK828时间:2020年9月15日16时50分地点:106省道10Km+500m(珞璜往巴南方向)
车牌号:川EC55W3时间:2020年9月15日16时55分地点:江津滨江大道东段(往鼎山大桥方向)
车牌号:渝DAH797时间:2020年9月15日16时47分地点:江津滨江大道东段至化肥厂路段
普法小课堂驾车时使用手机手持拨打接听电话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200元处罚,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记2分;驾驶时观看电视的,予以20元至200元处罚,法律依据同上;驾车时具有使用手机手持拨打接听电话之外的其他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违法行为的,予以20元至200元处罚,并记2分,法律依据同上。
交巡警提醒由于分心驾驶导致驾驶人对车辆速度控制、横向控制能力下降,反应时间延长,增加了驾驶过程中发生偏离车道、紧急制动等危险驾驶行为发生的概率,直接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请勿在驾车时因信息、电话等纷扰影响安全驾驶,家人虽然牵挂,驾车接电话更让人后怕,只有驾车专心,家人才能宽心。
来源:江津区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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