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壹_指尘 发表于 2021-5-14 09:13:30

辟谣!契税涨至3%-5%?别慌!契税税率没变,别被乱带节奏~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消息: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下列情形免征契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3、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其中最受公众关注的是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基于重庆目前1%-3%的实际税率,有个别自媒体/房产中介将新契税法第三条的规定,解读为契税税率上调,可能引发购房成本上升。对此,公众也纷纷表达了“契税上调”的忧虑!

事实真的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
实际上,我国契税税率一直就是3%-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现之前,我国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
所以,契税上调的说法根本就是误读!


一、目前重庆的契税税率仍为房产交易价格的3%;二、购买新房或二手房,符合政策的仍然可以减征相应额度的契税: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三套或以上套数住房、非住宅:不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为3%,无减免情况。
本次《契税法》在继续赋予地方政府制定适用税率的同时,进一步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日前,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四部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就《重庆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第三条、第七条授权事项,结合重庆实际,我市契税适用税率定为百分之三。
购买新房或二手房,符合政策的仍可以减征相应额度的契税: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三套或以上套数住房、非住宅:不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为3%,无减免情况。
目前,商品房的契税都是按优惠税率征收,并且新文件里国务院可以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所以未来也还会有税收优惠。1%-3%的契税税率大概率不会改变,将继续延续,目前也没有信号表明契税税率会提高!

总结
国税总局发布契税新政,契税法的出台将如何影响房地产市场?
此次税法相比过去的条例,从层级上做了调整,这是最大的变化,和立法工作有关,而和调控没有关系。
更为关键的是,过去的条例很多内容已经过时,一些新的住房、土地等交易形式出现,必须在升级为法律的同时,做相关内容的修正、删除或补充。
1.此次法律明确,征收范围删除了“国有土地”的限制,实际上增加了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的概念。
2.此次明确了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3.此次政策明确,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所以,大家不必恐慌和被带节奏,这次立法对楼市正常交易没有影响,在中央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楼市还是稳定为主要基调。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关于征求《重庆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五月的鲜花2015 发表于 2021-5-14 09:33:07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加载中…… 发表于 2021-5-14 10:06:06

对于我不买房的来说没什么用。

星星亮晶晶 发表于 2021-5-14 11:49:53

吓我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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