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江津:又来电打鱼?“鱼鳅猫”两年后再被抓
10年“禁渔令”正在实施,但仍有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无视禁令,管不住自己的嘴,总想吃点河鲜,近期,两名男子就因嘴馋,在塘河电鱼被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指认非法捕捞渔获物
8月初,江津区公安局塘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塘河肖家滩附近有人使用电瓶捕鱼。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前往该河段核实情况。民警向周边群众了解,嫌疑人为余某,此人是附近有名的“鱼鳅猫”,两年前就因非法捕捞曾被警方打击处理过。民警分析判断嫌疑人可能会再次作案,对可能出现非法捕捞的区域实施布控。经过连续4天蹲守,8月10日,民警将正在实施非法捕捞的余某、洪某当场抓获,查获渔获物0.6千克,电瓶等捕鱼工具一套。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
据嫌疑人交代,当天中午朋友在白沙街上请客吃饭,余某、洪某就想着整点河鱼来下酒,捕鱼不到10分钟,就被民警抓获。目前,余某、洪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津警方重拳出击、以打促禁,从线索排查、破案攻坚、治安管控、宣传发动上做细做实,设立有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形成“打防管控”立体化态势,有力打击非法捕捞产业链条。
知识拓展
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
警方提醒非法捕捞危害巨大,市民朋友要从我做起,拒绝非法捕捞,携手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美好生态环境,如遇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向警方举报。信件举报: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重庆市江津区滨洲东路9号,邮编:402260);当面举报: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重庆市江津区滨洲东路9号)及各派出所;电话举报:110、47521433。
(来源:平安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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