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 做人不能太无赖,拿了就要还回来!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失信者无处遁形江津法院“失信曝光台”第一百零七弹来了!
本期失信被执行人都有谁上榜?赶紧往下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来源重庆江津法院
有借有还撒 也为能逃脱国家的法。 再借就难了哟 要有借有还 诚信呀 要有诚信呀 拿的我的钱给我还回来吗? 所以做人一定要有诚信。 做人要讲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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