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警方速破电瓶车盗窃案,提醒群众注意防盗!
近日,辖区居民何某急匆匆跑到南城派出所报案,哭着说她的电瓶车被盗了,车上有非常重要的物品。民警询问得知,何某于前一天18时许将自己的电瓶车停放在鼎山某小区门外停车位上,第二天一早去骑车时发现车辆不见了,疑似被盗。何女士说车辆虽已骑乘数年,不值钱,但车上存放着已故父亲的照片及相关资料,这些遗物对她很重要,请求民警帮忙找回。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案侦工作,经过大量摸排走访调查,发现李某和张某有重大嫌疑。经过多方查找,民警将两名男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有盗窃前科,对盗窃电动车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嫌疑人寻找作案时机
民警将未经销赃的电瓶车追回,并将其交回何女士手中。
警方提醒
一、外出时电动车上锁尽量选用抗液压剪的防盗锁或同时使用两种类型的车锁,能够有效提高防范性能。
二、外出停车时,应尽量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或自己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以及有监控覆盖的区域,不要放置于楼道内或店门前,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三、如发现电动车被盗,要及时报警,以便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追赃挽损。
知识延伸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平安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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