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于危难之际!为江津这些见义勇为的他们点赞
6月1日,平安江津发布表彰文,为周大卫、李科、周积中三位见义勇为人员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励奖金,以下是原文内容:5月31日,在区公安局一楼大厅,江津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周大卫、李科、周积中,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励奖金。
他们救人于危难之际,用行动向社会传递着积极、向上、光明、正义的道德力量。让我们一起,回顾那些惊心动魄的时刻。
周大卫,男,35岁
事件经过:2021年8月3日17时36分,罗某、李某在江津区几江街道米邦沱长江边浅水区戏水时,罗某不慎跌落断崖深水区溺水,李某在施救时也被拖入深水区。二人都不会游泳,情况十分危急时。正在江边的游泳爱好者周大卫见状,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地跳入江中,成功将罗某、李某营救上岸。
李科,男,39岁
事件经过:2021年8月14日15时30分,郑某等人在鼎山大桥长江边游泳,不慎被水浪卷入江中深水区。危急时刻,正在附近的游泳协会会员李科发现了郑某遇险的情况,不顾自身安危,毫不犹豫地跳入江水中,向郑某拼命游去,并将随身携带的漂包扔出,让郑某抓住,随后将其救上岸。
周积中,男,49岁
事件经过:2022年1月16日10时左右,夏坝镇余粮村村民明某在綦江河车滩电站杨寺庙处洗衣服时不慎落入綦江河,被冲离岸边6米左右。周积中在家中听到呼喊后跑到明某落水岸边,在无任何救生工具的情况下,勇敢跳入綦江河中将明某救上岸。本次认定严格按照《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江津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受理、调查核实、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多个环节,最终确认三人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群众,弘扬了社会正气,彰显了英勇、善良、友爱的高尚人格和品质的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
见义智为
见义众为
感谢他们用行动传递社会正能量
引领社会文明的风尚
让我们记住他们
学习他们
为他们点赞!
来源:平安江津
值得鼓励 社会需要这样的人 点赞点赞 点赞,点赞。 社会需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他们的行为值得赞扬。 点赞 真好,支持正能量! 不试试永远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