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可以偷吗?江津警方追回21棵被盗“金弹子”
6月9日,平安江津发布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偷的是估值约3000元金弹子21棵,以下是原文内容:喜欢有什么错?错在不该偷!
事情是这样的 |“前两天路过发现那地里栽有金弹子,自己很喜欢,就想弄回家......”
6月6日,在江津区公安局支坪派出所询问室内,程某对盗窃违法行为后悔不已,5月13日支坪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吴先生报警称其自家种植的大量金弹子被盗。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并迅速开展走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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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金弹子,别名瓶兰、剌柿、瓶兰花,柿科柿属半常绿或常绿灌木,广泛分布于中国华东、华南、华中地区,性耐低温,叶面深绿色,革质有光泽;4月开花,花形似瓶,香气若兰;5月挂果,10月绿果变桔红色或橙黄色,形似弹丸,果至翌春经久不落。金弹子茎干刚劲挺拔,自然虬曲,色泽如铁,宜于制作树桩盆景,是果、花、叶并美之观赏花卉,树桩盆景经济价值很高。有用的知识又增加了
故事继续 |
由于案发地位于山坡位置,平时过往村民不多,且有多条小路可通往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5月16日正当民警经过仔细研判锁定嫌疑人身份时派出所来了一个人是的,他来了他来自首了
经询问了解程某也是金弹子爱好者
5月8日程某骑摩托车回家路过事发地发现一旁地里的金弹子用塑料薄膜包裹着明显是人为栽种眼看四下无人便起了贪念......
没错,他下手了!
程某挖走了4根老桩和17根小型生桩迅速装进袋子骑着摩托车带回家种到了自家地里看来是真的很喜欢了
然而,几天后程某在金弹子爱好者交流群里见有网友说自己的金弹子被盗并已报警得知被盗位置和自己实施盗窃的位置一致
程某慌了便赶紧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程某指认被盗金弹子)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盗窃金弹子21棵估值约3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警方提醒
盗窃是违法犯罪行为,切不可以身试法,心存侥幸。种植名贵苗木的市民,尽量将其栽种于周围有监控的地方,谨防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一旦发现被盗,请及时报警。
(来源:平安江津)
喜欢有什么错?错在不该偷! 再喜欢也不能偷 再喜欢也不能偷 可以买啊 再喜欢也不能偷 确实不该偷 胆子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