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18岁女孩网上借钱给同学,被骗5800元!
重庆江津,18岁的小郑刚刚高三毕业,打了2个月工,赚了6000块钱,下个月马上开学上大学了,然而只因为一个同学和她联系了一下,这6000块钱就白挣了,到底怎么回事呢?原来,刚刚18岁的小郑的同学小杨用QQ和她联系,说自己的一个朋友出了车祸,急需用钱,但是自己的微信账号被限制,转不了钱,自己把银行卡里的钱转给小郑,让小郑再帮忙转给朋友。
小杨开始时有些怀疑,但对方随后发来了朋友受伤的图片,而且发来了一段小杨自己认证的视频,小郑看确实是小杨自己在说好,就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随后,小杨给小郑打过来5800块钱,并把截图发给了小郑,但是,随后对方表示,因为太着急,没有取消之前的2小时撤销转账处理,所以到账会在2小时之后,会稍微晚一些。小郑考虑对方急用钱,而且对方是本人视频验证,就给对方打了5800块钱。
然而,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小郑不但没有收到钱,对方又给小郑发过来给她转账7300元的截图,让小郑继续帮忙转钱给朋友,小郑此时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儿。
直到小郑联系人小杨之后,小郑才知道被骗了。小杨表示自己被盗号了,那段验证的视频不是实时的,而是一个小学同学之前需要做验证时帮忙录制的。小杨表示自己没有收到钱,不会承担责任的。
小杨表示对方骗的不止小郑自己,还有其他高中同学也被骗。小郑表示她这个小学同学是怎么回事,小杨却说这个小学同学也被盗号了。小杨无奈之下报了警,并且非常后悔没有打电话核实情况,也没有问家里人就私自做主借钱,毕竟自己没有社会经验……
这个事情来说,小郑确实太单纯善良了,没有一点防备心,借钱转钱这种事一定要当面核实的。因为自己太相信同学,结果遭遇了无端的损失。
小郑遭遇的是典型的电信诈骗,不管小杨的小学同学是不是有问题,不管诈骗者是谁,这被骗的5800元已经达到了3000元以上,可以立案侦查了。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光是在小郑一个人身上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就不用说那些其他人被骗了多少了。所以,这骗子最少也要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个事情提醒我们,对于网上联系人要求你转账的要求,还是一定要认真核实,考证,千万不要盲目转账!
来源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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