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依依 发表于 2022-11-8 16:51:19

区交巡警:跟车太近至追尾,造成三车受损,切记“距离产生美”

近日,江津交巡警公众号发文,江津一小型普通客车由于跟车太近至追尾,造成三车受损。以下是原文内容:

行车的时候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绝对是大家都应遵守的安全驾驶常识可别小瞧了“跟车”这门学问稍有不慎事故一触即发







2022年10月20日,陈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212线,从江津城区往李市方向行驶至李市天星桥路段时与同向郑某所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在碰撞过程中郑某的车辆又与胡某所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在本次事故中,当事人陈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全部责任。"三秒间距"的安全车距判断技巧如在三秒内就到达或经过该标志物,就说明己方车辆与前车的安全距离不够;如在三秒后本车才到达该标志物,就说明在安全距离之内。以下,我们可以通过数字计算去分析其中缘由:当车速为36km/h时,即为10米/秒,车三秒钟驶过的距离就是30米;当车速为72km/h时,即为20米/秒,车三秒钟驶过的距离就是60米,当车速为108km/h时,即为30米/秒,车三秒钟驶过的距离就是90米。显然,"三秒车距"是比较科学合理又简单实用的技巧,所以开车应该养成保持三秒间隔距离的安全习惯。“安全距离”是指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车辆发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驶中与前车所保持的必要间隔距离。保持安全距离是防止追尾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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