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一夫
发表于 2023-5-30 10:45:00
个人缴费不清楚,都是单位缴费。
qiongqiong
发表于 2023-5-30 14:59:24
不懂
广广007
发表于 2023-5-30 16:06:14
这个可以
在你的怀里~在我
发表于 2023-5-30 18:59:38
没研究过
小容儿
发表于 2023-5-30 22:18:45
这个没研究过
源123
发表于 2023-5-30 22:31:29
懂不到
真实在
发表于 2023-5-31 13:08:32
感谢大家的回复,许多朋友没看懂这没关系,这里谈的是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但必须是符合招工指标的正式职工)他们参加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江津医保局不按文件规定执行,把这批人的医疗保险缴费提高到15年,多缴五年是什么概念,就是每个人按今年的缴费就要多缴参万元,再次提醒各位朋友,请你们看看自己身边有没有这类人,她们的年龄都七十以上了,如有请她们查看渝府发(2009)29文件和江津府发(2010)11号文件来保护自己,让被多收了医保费的人,要求江津医保局退赔多收的款。
真实在
发表于 2023-6-1 18:18:29
朋友们大家好?今天下午3点左右江津医保局龚局长等五人以及白沙人大副主任在白沙槽房街社区会议室和我等三人面对面的沟通,有个问题我至今没想通,特请朋友们帮忙解决一下。交点的关键是:医保局要人社局认定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把人社局认定的工作年限拿出来她们又不认,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谢谢大家!
真实在
发表于 2023-6-2 13:03:37
参保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江津医保局,29号文件这是完整的一句话,你们为什么要倒起来执行,请把你们歪曲文件精神的理由告知国民,让大家来看看行吗?
扉儿
发表于 2023-6-2 17:03:32
社会不合理的乱想就该民众监督国家作出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