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依依 发表于 2023-9-11 16:13:32

请相互转告!超六百辆车无人认领,逾期将被依法处理!

注意!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现将2021年11月2022年12月依法扣留的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涉案未处理车辆予以公示。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交通违法扣留车辆三个月内、涉案车辆半年内携带车辆合法证明、《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材料,到相应大队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处理的,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理。

交通违法扣留车辆
01 勤务一大队


02 勤务二大队


03 勤务三大队


04 勤务四大队


05 勤务五大队


06 勤务六大队


07 勤务七大队


08 勤务八大队


09 勤务九大队


10 事故大队


11 车管所、秩序大队


涉案车辆
01 勤务一大队


02 勤务二大队


03 事故大队


04 综合大队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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