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二妹 发表于 2024-1-3 14:06:09

江津区校外培训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校外培训应尊重孩子兴趣爱好,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参加校外培训。为防止参加违规培训,损害您的合法权益,区教委特别提醒您应坚持以下事项:
1选择合法培训机构,理性参加培训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大厅张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证照齐全才是合法机构。 同时您可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xwpx.eduyun.cn)或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点击查看详情)查询,不到无证无照的“黑机构”参加培训,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

2执行平台收费标准,坚持平台缴费
校外培训机构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设置了培训课程、缴费标准,请您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将培训费用缴入指定监管账户。请您一次性缴培训费不超过 3个月或60课时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拒绝向培训机构平台以外的个人微信或其他方式缴费。

3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务必索取票据
请您在参加培训前认真研读《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并要求与校外培训机构签定培训合同,缴费后需向校外培训机构索要正规票据。

4关注孩子培训安全,确保健康成长
参加校外培训时,必须为孩子选择安全设施齐备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防范暴力欺凌,防止“一对一”培训产生的人身侵犯;注重孩子心理健康,切忌给孩子产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培训负担。

5辨别虚假培训宣传,慎防诱导消费
注意辨别“小升初”、“奥数”、“上岸”、“包名校”、“打零工”等各类短视频虚假宣传,请勿参加“自习室”“作业托管”“住家私教”“酒店讲座”等虚假诱导培训。拒绝向机构或个人以组织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等虚假诱导缴费。

6依法解决纠纷,共同监督培训行为
产生培训纠纷时,请您依据合同与校外培训机构协商解决,或联系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调解,也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您对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区教委:47524390,区消委会:47550315)。我们再次提醒您:抵制违规培训!规避缴费风险!若您不听取提醒劝阻导致权益受损的,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来源丨江津教育-职成幼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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