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小车掉头引发事故,行车记录仪还原全过程...
行车途中一定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特别是在车辆掉头的时候江津一驾驶员因为掉头时观察不仔细
“砰”的一声撞了!
警示案例
2023年12月23日10时30分许,余某驾驶小型客车,在江津区西江大道农村商业银行路段往左掉头时,与直行过来的柯某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余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余某负此次全部责任。
生命不能当儿戏
开车掉头别大意
江津公安交巡警在这里提醒大家
任何掉头都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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