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依依 发表于 2024-1-19 17:51:33

年关将至 莫让酒驾误团圆!

年关将至,宴会聚餐少不了,喝几杯是常事,虽是老生常谈,但依然要提醒大家,为保持酒驾醉酒严管态势,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春节期间严查酒驾醉驾,全力预防酒驾醉驾导致的严重事故。
江津公安交巡警坚持以路面为主战场,抓住红白喜事、赶场日、杀猪酒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将警力向农村地区、午间、凌晨时段等管控薄弱环节倾斜,不间断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酒后出事故 安全无侥幸

2024年1月16日交巡警接到报警:南北大道北段米花糖厂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车碰撞事故。经调取事发监控,摩托车为正常行驶,小车驶入主路未观察情况,导致事故发生。但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慕某口吐酒气,随即对慕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值为17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好友聚餐 酒后被查
2024年1月16日,敖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迎宾大道艾坪山路段时,被开展酒驾整治的交巡警现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其测试结果为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聚会结束后,敖某先乘坐出租车将朋友送回家,后又坐车前往维也纳酒店驾驶自己停放于此的车辆,随后被交巡警查获。


案例三
同一地点 二次酒驾被查
2024年1月17日,交巡警在浒溪隧道路段设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罗某驾驶车辆进入检查区,快筛仪显示罗某饮酒,后经呼气测试,检测值为50mg/100ml。经查,2018年2月,罗某也是在同一地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现涉嫌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江津公安交巡警提醒: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但总有一些驾驶人钻空子,觉得自己不会遇上交巡警,但如果你遇上的是事故呢?酒后驾车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希望大家可以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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