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微 发表于 2024-8-2 10:42:51

两车会车不规范,负事故同等责任

我们在乡村道路行车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道路条件复杂视线受阻的情况
所以在会车时一定要减速、减速、减速
不然等待你的可能是……

事故经过
2024年07月28日11时25分许,汪某驾驶小型汽车,沿白沙乡村道由白沙镇金盆村往白沙镇街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白沙乡村道金 盆村村委会路段时,与梁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梁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事故中双方在行驶至弯道会车时均未减速靠右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双方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驾驶机动车行经弯坡路段时
1. 应当按照“慢行、鸣笛、靠右行”原则,提前降低车速。
2. 遇到上下坡急、转弯时,要时刻注视弯道处忽然出现的车辆。
3. 接近弯道时减速靠右,尽量加大跟车距离。
4. 超车时要尽量选择宽敞地段,提前鸣笛,不得强超,切忌超速行驶、占道会车。
5. 如果遇到前车正在超车的情况,后车一定不能超车。因为正在超车的前车,车速同时也正在加快,若后车强行超越,会导致超速行驶,增大危险系数。

江津公安交巡警提醒您驾车路过弯道的时候注意控制车速,时刻保持警惕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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