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酒驾案例曝光 看看谁又心存侥幸
现曝光近期查获的酒醉驾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4年12月3日13时20分许,刁某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从陡石村方向往德感老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德感街道海螺路路段时,因实施饮酒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开展酒驾整治的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测试值为36mg/100ml,刁某涉嫌饮酒驾驶摩托车。
2024年11月6日13时47分许,柯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西湖往贾嗣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贾嗣场口路段时,因实施饮酒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开展酒驾整治的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测试值为21mg/100ml,柯某涉嫌饮酒驾驶摩托车。
2024年10月23日13时20分许,段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西湖街往西湖加油站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西湖镇小桥路段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开展酒驾整治的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测试值为53mg/100ml,段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有一部分人以为晚上喝了酒第二天再开车一定没事事实上,大错特错酒后多久开车没事呢?你可得看仔细了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交巡警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
江津公安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生命无价,远离酒驾!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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