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双福街道关于近期1起露天焚烧的处罚通报
近期,双福街道流转地露天焚烧现象频发,2025年8月18日19点45分,综合执法岗生态环境执法中队在怡云路沿线日常巡查中发现1起露天焚烧行为,当即上前制止,将明火扑灭。双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当事人王某某进行法规宣传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露天焚烧最高可处2000元罚款,并交由公安机关法治谈话,请双福居民引以为戒。
天气炎热,严禁野外用火!
双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8月19日
法律解读
来源:双福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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