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普货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清单来了,这些红线不能碰!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即日起至10月31日,江津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开展道路普货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行动。01整治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02整治重点此次整治行动以12吨以上重型货车(特别是涉工程运输渣土车、水泥罐车、集装箱运输车、大件运输车等四类车型)、4.5吨以下轻型货车为重点,从严查处分心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闯禁限、涉牌涉证违法(未悬挂号牌、遮挡或污损号牌)、驾驶室超员、货箱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违法曝光台
违法车辆:渝D6**78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
处罚:罚款200元
违法车辆:渝DB**97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违法车辆:渝DM**36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违法车辆:渝A2**59
违法行为:载货汽车、专业作业车及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处罚:罚款200元
违法车辆:渝DM**01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违法车辆:渝DZ**71
违法行为:驾驶汽车违反限行规定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渝D9**36
违法行为: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处罚:罚款200元
违法车辆:贵AG**38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加强源头监管
下一步,江津交警将会同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车辆源头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GPS动态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性能持续达标、驾驶员依法合规驾驶,从源头上杜绝“带病车”上路、“问题驾驶员”出车等安全隐患,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分批次开展道路“客运”、“普货”、“摩电”、“危货”四大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净化路面交通环境,全力压降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江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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