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从2014年起,重庆开展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经过几年探索,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今年,中央和市级财政投入85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重庆12个区县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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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范围
今年,我市选择在黔江区、永川区、荣昌区、开州区、潼南区、綦江区、大足区、江津区、梁平区、南川区、秀山县、忠县等12个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
试点内容
明确服务产业和区域
选择的产业(作物)以粮油作物为主,兼顾柑橘、草食牲畜、生态渔业、茶叶、榨菜、中药材、调味品七大特色产业,逐步扩大试点区域和范围,选择重点支持品种和支持环节集中连片地推进试点工作。要引导普通小农户、种粮大户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
突出支持薄弱环节
试点区县(自治县)要因地制宜,将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环节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支持作业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群众积极性不高的深耕深松、农作物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环节,初始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单个农户做不了的工厂化育供苗、仓储烘干等环节,外部性特征强、单个农户作业效果差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环节,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资源利用率。市场机制运作基本成熟的农作物普通耕种收等环节,不列入财政支持范围。
合理确定补助标准
据介绍,财政补助比重在不超过社会公允价格的30%范围内科学合理确定,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环节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支持深耕深松、农作物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工厂化育供苗、仓储烘干、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环节。市场机制运作基本成熟的农作物普通耕种收等环节,此次不列入财政支持范围。
试点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在财政资金的引导推动下,向普通小农户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四转变、一提高、一增强’。”
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从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向全程化社会服务转变 从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 从兼业化经营向专业化职业经营管理转变 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和农业生产率显著提高
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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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日报、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