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正值开学季,一则“江津二中罗校长要求转发:一女生被男同学故意绊倒而身亡”的消息在江津人的朋友圈、微信群中传播,令不少人唏嘘。然而,此信息系谣言,最初的造谣者已被依法拘留。
江津警方核实发现 江津二中根本并无罗姓校长 也根本从未发生过“女生被绊身亡”事件 那么 这则消息是从哪里来的呢? 经查,最初的造谣者说的是贵州省三都县二中,现在谣言经过加工和重复编辑,摇身一变成了“江津二中”。
贵州省三都县公安局警情通报
对于在微信群内传播“江津二中罗校长要求转发”的谣言的江津人黄某,江津警方已当面对其进行教育训诫,正告其不可再信谣传谣。
警方提醒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事情真相大白前,请不要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可造谣生事、以讹传讹,造成群众不必要的恐慌。
来源:平安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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