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并给付报酬,同时要求被发展对象以交纳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① 编造各种理由 利用介绍工作、消费返利、加盟连锁、快速致富、北部湾大开发、爱心互助等噱头诱骗别人上当。 ② 从熟人下手 传销团伙成员多为兄弟姐妹、同学、同乡、朋友、邻居等熟悉关系,呈现区域性集中化发展。 ③ 反复洗脑 传销团伙成员大多通过一起上课、喊口号、“成功人士”教授经验、“讲师”介绍“挣钱”方法等方式,对团伙成员进行洗脑,从而达到控制思想和精神的目的。 ④ 组织严密、环境封闭 传销者的据点多处于城市边缘的某些生活小区内,进入组织后联系工具被没收,新成员出入均有两名以上老成员监视,上下线人员多为单线联系。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社会刑事案件频发、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
① 多学习相关法规,掌握预防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相信一夜暴富。 ② 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冷静对待,想办法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脱离,同时注意收集团伙内部信息,便于给执法机关提供重要线索。 ③ 如果发现身边出现传销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传销伎俩知多少
01伎俩之一 诱惑力十足的“诱饵”。为将“潜在下线”引诱到传销活动地,传销组织者或“上线”往往编造“高薪招聘”、“提供就业”、“投资做生意”等极具诱惑力的理由,投其所好,吸引人们前往。 02伎俩之二 假装温馨的“亲情友情”。为提高发展下线的成功率,传销人员往往将个人人际交往网络成员,即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作为首先考虑吸纳的对象。 03伎俩之三 难以抗拒的“精神控制”。较典型的如“二八定律”,即对新来的受骗者,传销组织要求“业务员”(上线)80%谈感情, 20%谈事业,绝对不能讲有关传销的事情;宣扬一些所谓的“成功案例”,逐渐消除新来人员的防御心理;不间断进行高强度“洗脑”,全面营造“传销致富”的氛围,从精神上控制新加入的传销人员。 04伎俩之四 似是而非的“营销理论”。“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动式科学营销”等等层出不穷的新名词,让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传销组织者为这些名目设计了似是而非的“理论体系”,用以伪装传销活动的骗人实质,对普通老百姓极具欺骗性。 05伎俩之五 虚张声势的“互联网传销”。目前网络传销的主要形式有: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三是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即传销组织设立网站,参与者通过交纳入门费加入该网站,取得资格去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警方提示大家,以下这些都是传销活动惯用的名词:1.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自愿连锁、民间互助理财; 2.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点击广告获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 3.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
温馨提示
传销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有句话,叫朋友不言商。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要因朋友感情害了自己。有的人,只要朋友邀请,就什么都不问,不明不白的跟着干,结果是陷入迷局,不能自拔。 提高法律意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大学生不慎陷入传销陷阱,首先必须学会在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唯有如此才能保证自己不受伤害。一旦发现周围同学误入歧途,应想方设法劝导,使其尽快解脱。一旦发现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迹象和嫌疑,应立即向学校或当地公安、工商部门举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来源:网络,仅做分享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