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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伟世鑫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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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8 15: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伟世鑫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伟世鑫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建材工业园区重庆天助水泥(集团)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对重庆天助水泥(集团)公司现有2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条2000t/d、一条2500t/d)进行技术改造,将污染土壤作为一部分水泥替代原料进行水泥生产,年产水泥熟料150万t/a。
经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分别如下:
⑴ 废气:污染土壤破碎产生的废气及协同处置水泥窑窑尾烟气;
⑵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
⑶噪声:主要为破碎机、风机噪声;
⑷固废:主要为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旁路放风收集的粉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对策、措施要点

1、地表水、地下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由于本项目替代原料为污染土壤,所以需要防止其对雨水、地下水的污染,储存场所及生产区地面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要求做防腐防渗处理,储存场所四周设施滤液收集沟槽和收集池。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的影响甚微。
2、大气环境
项目废气来自窑尾废气和污染土壤破碎产生的废气,窑尾废气主要为烟(粉)尘、NOx、SO2、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铅、砷及其化合物和铬、锑、铜、镍等;污染土破碎废气主要为粉尘、非甲烷总烃等。窑尾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1#线回转窑排气筒高93.1m、2#线回转窑排气筒高80m);污染土破碎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此处理后,废气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以及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等的相关标准限值,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3、声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和风机,集中于生产区。对其进行合理布局,采取设备减震、隔声、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声学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实行分类处置。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无害化处理效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 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并实行联单管理,无害化处理效率达到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经回转窑焚烧处置或外售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无害化处理效率达到100%。总之,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合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贮存物质污染土壤为有毒物质,储存量较大,但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无临界量,因此未构成危险源。通过采取一系列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可有效地控制环境风险,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要求;符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相关政策,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不在重庆市禁投清单范围内。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项目正常生产时所排污染物对环境无明显的影响。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完成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选址合理,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认为该项目营运期还存在哪些环境影响,影响程度如何;
5、公众对本项目运营期减缓环境影响措施有何具体建议;
6、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7、、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该工程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的公众,请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伟世鑫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96418661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邮箱:cqhwhp@163.com
联系电话:023-67570636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计划及环评工作进展情况,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重庆伟世鑫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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