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安北郊一小区的金老太太最近有点愁:家里水表的电子部分损坏了,用了一年自来水后,剩余水量一点没动。在更换水表后,为剩余用水量该不该充进水卡,老人与物业发生分歧,最终诉至法庭。 2016年年底的一天,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来金老太太家抄水表时发现,水表的电子部分显示的剩余水量,与一年前登记的数值丝毫未变,均为668.9立方米。水表上装有电子和机械两套计量装置,工作人员便留意了一下机械部分,显示用水量为1055.23立方米。 经确认,金老太太家的水表电子部分坏了。物业告知老人这一情况后,给出了更换新水表的建议,老人采纳建议更换了水表。换表后,金老太太来到物业,提出希望将剩余的668.9立方米用水量充进水卡里。物业认为旧水表电子部分坏了,显示的数值不正确,便没有同意。 这下金老太太坐不住了,觉得自己平时在家用不了多少水,并且还隔三差五地给水卡充值,剩余668.9立方米水应该没错,于是又去找物业理论。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金老太太将物业公司诉至未央法院,要求退还其多交的水费。 庭审中,法官通过法庭调查发现,金老太太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证明力很弱,建议双方庭外协商,但双方均不同意。庭审后,法官再次与物业公司代理人沟通。最终,他表示向公司汇报后形成调解方案。 近日,金老太太主动打电话给办案法官,称自己已拿到物业公司给她的水费补偿款,要来办理撤诉。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办案法官主动前往老人家中办完了撤诉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