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4月25日)晚上19时50分许,王某(男,30岁)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
我们来假设一下,如果没有交巡警出去开罚单,这个城市会变成什么样? 可能小区的车库会空出来,露天停车位也会空出来,但车行道上会停满车,路上会堵成一锅粥,甚至好多路上根本无法行车! 开罚单只是交巡警的一项职责而已,只要你选择了这个工作,就必须履行这个职责。就像医生要看病、老师要教书、屠夫要杀生、渔民要捕鱼一样。
王某在朋友圈抱怨这位贴单的民警吃饭时间不去吃饭跑来贴罚单。试问,谁不想好好吃个晚饭呢?为什么被贴了罚单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违法呢?
4月26日下午,民警通知王某到交巡警支队了解情况。王某称自己发朋友圈后不久,就有朋友提醒此举的不当,随后自己便删除了朋友圈,并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 我们来听听看他自己是怎么说的。
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但由于其及时删除了不当言论,没有造成恶劣影响,且事后悔过态度良好,民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事后,王某亲笔写下了道歉信,并提出在当事民警方便时向他当面道歉。
最后,借用一下王某在视频最后说的一句话: 不要对别人的工作职责持有偏激的看法,毕竟,那是别人的工作!
原创交通安全公益视频选播交巡警支队宣传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