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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省(区)▼
此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27个省(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农村房屋改造内容▼D级危房:拆除重建C级危房:加固维修
拆除重建要求:1. 保证正常使用安全与基本使用功能;2. 遭受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影响时,不会造成农房倒塌或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3. 要符合一定的环保、生态要求,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加固维修要求:1. 当屋面出现明显的坍塌变形、渗水或防水层损坏现象时,进行维修;2. 歪闪墙体设置加固或拆除重砌上,消除农房正常使用的危险点;3. 改善危房存在的结构体系不合理、构造措施不完备等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补助▼
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
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这三类人没有资格重建同时对于危房户国家还会出补贴帮其重建但要想重建是需要条件的以下3种人没有资格重建
目前许多农村家庭已经将户口迁出了当地农村集体组织,迁入到了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或者迁入到城市,这部分农民已经不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就丧失了在当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益,房屋垮塌之后,其不能够再重新修建,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一户一宅”工作,宅基地也仅仅是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所以如果农民朋友已经在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拥有两处及以上的房屋,当其中一处房屋出现倒塌之后,也不能够在其基础之上重新修建,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目前随着城市以及农村的发展,许多农村已经被列入到征地拆迁规划之内,但部分农民朋友由于农村的房屋出现了倒塌,担心赔偿过少,就想着在原有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屋,此类情况也是不允许的。
其实对于一些生活困难的村民给出的福利政策是很好的有符合条件的快回老家把房子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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