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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记得这个月18号 江津男子罗某在长江非法捕鱼 捕获一条胭脂鱼的事情吗? 罗某的行为属于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域内
使用非法手段捕捞国家保护鱼类 他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 他主动采取了弥补措施
昨天(27号) 罗某在征得渔政和长江航运公安的同意后 主动出资5000元购买了 4万尾鱼苗进行放生 包含草鱼、花白鲢等多个品种 在渔政部门和长江航运公安的见证下 由罗某亲自投放
(罗某在长江边放鱼) 长江航运公安民警介绍 罗某这样的悔过行为 是对其破坏长江生态渔业资源行为的弥补 可适当酌情减轻处罚 但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再提醒一下大家 道路千万条 守法第一条 行为越红线 亲人两行泪
来源:江津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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