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个才可以在农村买地建房?最近,小编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公开信箱得到了一封解答详尽的“标准答案”。
来信中提问:现在是否能以个人名义买地建房,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具体事宜该咨询哪个部门呢?
经过电话沟通,了解情况如下:自己的户口与外公、外婆、母亲在一起,并在江津区白沙镇黑石村有一住宅,询问自己是否可以在户口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地修建住宅?
▼官方回复▼
关于是否可以在户口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地修建住宅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关于农村住宅用地审批手续,根据江津区农业农村委、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函〔2021〕266号):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居)民小组(或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组级组织收到申请后,提交小组会议讨论,并将有关信息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日;
3、公示无异议后交村(居)民委员会(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查,重点审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建房用地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审查通过后报送至镇(街),镇(街)对建房申请统一集中受理;
5、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和用地人数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书面申请和公示资料是否全面、村组民主议定、公示审批程序是否履行到位等;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建房层数高度等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等;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建房图纸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建设工匠是否符合建房资质要求、房屋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建筑形态是否符合风貌管控要求等。
6、镇(街)对宅基地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后,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结果应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7、镇(街)审核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核定竣工期限,竣工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农户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先期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不清楚可以咨询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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