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3日,江津区永兴镇万狮桥村村民周先生反映,多户村民于2018年将本村6社自有耕地承包给赵某用于养殖经营。前期均能正常缴纳地租,但是到了2022年底,缴纳下一年地租时,租户拒绝缴纳,且说不再租地,同时拒绝恢复耕地原貌。
周先生说:“大约有40户农户40亩自有耕地流转。前两年还好,给了租金,22年底不给租金了,协议也不解除,土地也不恢复,事情过去已经足足一年了,至今仍未解决。”
(反映人提供合同照片)
2024年1月4日,江津区永兴镇收到反映后,责令镇经济办进行核实:万狮桥村6社于2018年11月20日与赵某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流转面积为36.88亩,每亩按600斤粮食折算支付流转费用,流转期限40年,流转用途为种养殖业发展。
该流转租金从2018年至2021年的均已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了流转租金。合同约定2022年底应支付2023年流转租金,但到2023年底一直未支付,因此发生争议,要求支付租金并解除合约恢复耕地。
随即,镇村两级组织相关人员与当事人协商,1月10日,达成协议:一是流转租金从原来的每亩600斤粮食支付流转费调整为按每亩500元支付流转费,从调解之起解除流转合约,土地恢复纳入万狮桥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项目;二是2023年流转租金18440元于本月15日前兑现到各农户,目前正在兑现中,土地恢复纳入万狮桥村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统一实施并恢复。
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你也遇到了问题需要咨询或者投诉,请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重庆市“民呼我为”提交反映事项。
(来源:阳光重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