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通勤交通车竟是非法营运“黑车” ……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启动“两非一租”车辆(营转非、非营运以及租赁性质大客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两非一租”车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目前已查获违规大客车32台。
职工通勤交通车竟是非法营运“黑车” 近日,直属支队渝北区大队执法人员查获一起9座以上大客车非法营运案件。 当天早上7时40分许,执法人员在渝北区宝圣大道对一辆49座大客车检查时发现,此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上载有20余名乘客,都是重庆某电器公司的员工,乘坐此车上下班通勤。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到这家电器公司了解到,此车所有人为重庆某管理公司,但实际使用经营者为重庆一汽车租赁公司,电器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此车用于接送空港沿线的员工上下班,单趟费用为260元,一天两趟共520元车费。 由于此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证进行客运经营,执法人员对此车予以暂扣,相关实际经营单位后续将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情节轻重 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行动将持续至7月30日,期间集中对“两非一租”车辆通行相对频繁的厂区、公租房区、重要下客站点及重点旅游景区进行整治。重点查处营转非大客车、非营运大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9座以上租赁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承租人提供的租赁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与经营者名称不一致或者使用性质未登记为租赁的;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的;在承租人租用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车辆期间,获知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仍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车辆的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两非一租”车辆违规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根据情节轻重,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前期,直属支队对中心城区291家企业2196台“两非一租”车辆进行了全面核查,对违规经营大客车进行精准打击,目前已查获非法营运大客车32台。
在此,执法队员提醒: 1.“两非一租”车辆未按照规定实施二级维护、定期年审、动态监管等安全措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广大市民游客出行切勿乘坐此类违规经营车辆,保障自身安全; 2.用车单位在与承运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注意区分用车形式,查看车辆行驶证上显示的车辆性质,避免使用“非营运”或“营转非”车辆; 3.市民游客出行中可以通过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查询所乘车辆性质,如遇乘坐车辆涉嫌非法营运,可以拨打023-89080992投诉举报。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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