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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校外培训应尊重孩子兴趣爱好,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参加校外培训。为防止参加违规培训,损害您的合法权益,区教委特别提醒您应坚持以下事项:
1选择证照齐全机构,理性参加培训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大厅张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证照齐全才是合法培训机构。
2实施平台收费监管,坚持平台缴费
您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xwpx.eduyun.cn)或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点击查看详情)查询合法机构。培训机构在平台设置了“培训课程、平台购课、一课一销”等功能,实行培训资金网上监管。请您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将培训费用缴入指定监管账户,拒绝一次性超过 3个月或60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的缴费,拒绝向培训机构平台以外的个人微信或其他方式缴费。
3签定合同索取票据,保留维权证据
请您在参加培训前认真研读《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并要求与校外培训机构签定培训合同,缴费后需向校外培训机构索要正规票据,保留维权证据。
4识别虚假夸大宣传,慎防诱导缴费
请您拒绝向培训机构或个人以“组织考试到名校、保送名校、帮助择校、包上岸”等虚假宣传诱导缴费。
5拒绝参加违规培训,保障合法权益
江津区现仍存在“无证无照”和“隐形变异学科类”的地下培训机构。此类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法定代表人,该场地未通过办学场地验收要求,个别培训空间狭小封闭,极可能发生辱骂、猥亵学生等事件,其向学生收取数万元的大额培训费,存在“卷款跑路”风险。为保障学生安全及合法权益,请您拒绝参加“无证无照”和“AL智能自习室”“作业托管”“课程资源包”“住家私教”“酒店讲座”等虚假诱导的学科类培训。
6依法解决培训纠纷,监督培训行为
产生培训纠纷时,请您依据合同与校外培训机构协商解决,或联系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调解,也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您对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区教委:47524390,区消委会:47550315)。我们再次提醒您:抵制违规培训!规避缴费风险!若您不听取提醒劝阻导致权益受损,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来源丨职成幼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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