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民银行)因关联交易贷款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等问题被罚款18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1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民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关联交易贷款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同业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信贷资产非洁净出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6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80万元。
此外,该行两名时任管理人员被同时被罚。
时任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的兰克俭,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警告。
时任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的杨宜兴,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