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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网友问江津公租房相关问题,官方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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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09: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网友反映:请问德感有廉租房吗,怎么申请,廉租房跟公租房是相同的吗
官方回复:区住房城乡建委回复:
网友:
您好!区住房城乡建委就你提出的相关情况进行以下回复。
根据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5〕66号,廉租房调整并入公租房,按照公租房统一实施管理。
廉租房申请条件为: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江津区城镇居民户籍,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城镇居民户籍是指户籍制度改革前定义的城镇居民户籍);2.经区民政局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3.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无商业门面和未承租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为: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江津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2.在江津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含三年内无房产转让登记)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承租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3.在四川省、重庆市范围内缴纳了城镇养老保险或城镇医疗保险或在重庆市范围内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4.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可以在工作日到政务服务大厅4楼、德感南华房管中心、各镇街、工业园区的公租房申请地点办理。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如有疑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了解,电话:47589177。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来源: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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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2: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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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6 07:11: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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