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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綦江河流域江津区支坪段综合治理工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支坪府函〔2024〕7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及代码项目名称:綦江河流域江津区支坪段综合治理工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8-500116-04-01-995461。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起于支坪镇中兴社区通江沱,止于花铺社区纸厂沟,全长约5.789公里,路基宽度为5.5米,路面宽度4.5米,占地总面积约59.88亩。建设标准为5厘米厚碎石调平层,20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设置深度40厘米、宽度50厘米的石质边沟,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2%;按规范设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资金。四、其他事项(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来源:17城网络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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