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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区网格、物业单位、居民小组:
为严格执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要求,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执法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违规用火违法行为。现将违规野外用火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张某某,女,56岁,御景江城小区业主,2024年9月20日8时,当事人在白沙镇高屋社区2组下松林烧灰积肥,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结合《高屋社区居民公约》,鉴于张某某态度较好,决定罚款张某某8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同时张某某配合社区做好禁止野外焚烧宣传。
高屋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来源:智慧高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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