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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事发江津!转弯不让直行,摩托车司机“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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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5 14: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守规则,知礼让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转弯让直行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
但仍有少数驾驶人“抢”字当头
事故往往就这么发生

案例
2024年9月16日11时40分许,郑某驾驶小型汽车在中山古镇三岔路路口准备转弯时,与直行的张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由于张某未佩戴好安全头盔,事故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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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郑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郑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驾车进入路口前要提前减速观察
切忌有“对方会让”的想法
那么通过路口时应该如何礼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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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应实行让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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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让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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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让直行)
江津公安交巡警提醒各位车辆驾驶人经过路口时 一慢二看三通过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其实离不开一个“让”字心中牢记减速、观察、慢行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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