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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弯道行车需谨慎 占道行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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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5 09: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开车上路,各行其道严禁强超强会,切莫越实线超车
是最基本的通行规则
越过道路中心实线占道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特别是在狭窄的道路或弯道上行驶
各行其道才能确保安全
否则就将是血淋淋的教训

警示案例
2025年1月2日20时10分许,陈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国道210线从綦江往夏坝方向行驶,行驶至江津区国道210线2309km+900m(广兴镇墨鱼堡)路段处,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实线,与相对方向行驶龚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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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陈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龚某某无责任。

交巡警提示

驾车出行莫“任性”
严禁越过中心线
行驶时刻注意观察
行经弯道提前减速减挡
靠右侧行驶,并提前鸣喇叭
“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牢记交通法律法规
摒弃交通违法陋习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共同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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