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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行经交通路口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特别是在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更要仔细观察、提前减速、互相礼让
切勿踩油门加速通过
可有的驾驶人驾车上路时就忘记了这个道理
往往就是这么一时的疏忽大意
结果酿成了交通事故
警示案例
2024年12月29日23时2分许,夏某(视频中出租车)驾驶小型客车,沿柳林路由几江中学方向往文菁路方向行驶,行驶到鼎山街道柳林路体育路路口时,与从江州大道往体育路方向行驶由冉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白色车)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夏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当事人冉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当事人夏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冉某负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第(二)项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第(三)项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巡警提示
在经过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直行的车辆一定要减速慢行,礼让右侧直行车辆,切忌“互不相让”。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应该遵循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右侧先行原则进行通行。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人生有缘“路”相遇
“让”字当头路更宽行
经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
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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