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切换到窄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Portal
江津论坛
BBS
今日江津
江津概况
江津人才网
江津房产网
江津二手房
江津相亲网
二手交易
师傅到家
搜索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江津
本版
用户
江津在线
»
江津论坛
›
聚焦江津
›
今日江津
›
违法!教练车“换马甲”教学被当场识破 ...
返回列表
查看:
2596
|
回复:
0
[部门动态]
违法!教练车“换马甲”教学被当场识破
[复制链接]
江小仙
江小仙
当前离线
积分
16771
2357
主题
2417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6771
发消息
发表于 2025-4-10 16: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近日,区交通执法支队在开展驾培行业突击检查中发现一起“套壳教学”案件:一辆教练车在A驾校训练场开展培训,车身喷涂“A驾校”标识,但经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该车实为B驾校车辆,且培训学员来自B驾校。经查实,该车“跨校套牌”存在未经核定场所开展教学的违法行为。
车身标识“移花接木” 逃避监管终现形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蹊跷:这辆教练车虽喷涂A驾校标志,但教练车标识卡及行驶证明确显示其归属B驾校,车内学员也证实均与B驾校签订培训协议。经查,B驾校为规避“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须在核定场所开展教学”的规定,私自将教练车伪装成其他驾校车辆,在A驾校场地开展“游击培训”。该行为违反《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规文件。
双重违法处罚整改 执法细节揭套路
这种行为存在双重违法性:一方面,B驾校构成“在未经核定场所开展培训”,且涉事教练车车体标识与标识卡信息严重不符;另一方面,A驾校场地涉嫌违规允许外来车辆使用场地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A驾校因场地管理失职被要求责令整改,并纳入重点监管。
现场教学真伪难辨 执法普法双推进。
“车身标识可以造假,但教练车标识卡是‘电子身份证’。”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学员识别车辆标识卡,告知车身张贴教练车经营区域及维权电话位置并提醒学员警惕“合同造假、场地借用、车辆混用、教练脱岗”等驾培行业陷阱,并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拨打12328投诉举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美食娱乐
江津概况
亲子教育
江津楼市
汽车一族
江津公益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0469号
渝ICP备2024038480号-1
Copyright(c) www.e47e47.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